依據:本校學生申訴評議委員申訴案件實施辦法(105.01.20修定)辦理。
本校110學年度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由委員11人組成,其中「選舉委員」110人業於110年8月31日至9月2日由全體教師公開票選產生。爰該委員會之委員名單詳列如下:
當然委員(召集人):校長梁忠三。
選舉委員:學校行政人員代表二名─教師兼補校主任李孟憲、教師兼訓育組長周彥均;
教師代表四名─專任教師臧宜文、導師張慶男、導師柯佳文、導師詹韻璇。
候補委員:教師兼註冊組長林柏儒、專任教師單春美及嚴翠鳳、導師郭淑玲、何明源及許珮禎,若選舉委員出缺,則依出缺之行政、專任教師、導師依二:一:三比例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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