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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學理念 學生主動學習、教師尊嚴教學、家長信任參與 一、學生主動學習 國民教育是紮根的教育、是全人的教育,目的是要讓學生都能依其資質,盡其潛能的發展,藉由教育引發學生主動學習,把學生的「潛能性」化成為「實在性」。內容包括:提供學生適性發展及潛能發揮的環境,提供公平正義的教育機會,創造豐富而多元的教育活動,規劃優質的「物理環境」、「心理環境」及「人文環境」,營造兼具人性關懷與教育理念的學習環境。 二、教師尊嚴教學 教師要有尊嚴的教學,必須具備專業知能、專業倫理及專業態度。唯有不斷追求專業成長,運用專業知能從事專業教學,強調教學過程並重視結果,方能有效達成教學目標。教師教學之發展面向包含:「統整的教學規劃」、「活潑的教學策略」、「效能的班級經營」及「多元的教學回饋」,每一個發展的面向都能配合學校、教師條件,發揮教學效能。 三、家長信任參與 國教法第三條明定:家長、家長會及家長團體,得依法參與教育事務。家長是學校教育的合夥人,正向的家長與學校教育事務可活化彼此的互動品質,促進家長與學校間的了解,可提升家長對學校的信任,也可以提振學生的學習品質、創新學校經營績效及擴充學校所需之教育資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