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取: 張○慈;備取:簡○萱。
請上開代理正取人員於115年7月8日10時至12時攜帶1.身分證2.郵局存摺影本3.歷任離職證明書影本4.歷任聘書影本5.歷任敘薪通知書影本 (請備正本及影本各1份,正本驗畢發還),至人事室辦理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