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市114學年國中新進教師分發至本校之教師教評會審查,於114年7月7日(星期一)中午辦理,請分發至本校教師,於當日中午12時20分前至人事室報到接受本校教評會審查。
二、請分發至本校之教師,先行填寫本校新聘教師簡歷表(如附件)後,7月6日(日)下午5點前前寄至人事室電子信箱wei@lkjh.tyc.edu.tw。
三、114年7月7日(星期一)教評會審查當日,請攜帶以下資料正本及影本,正本繳驗後發還。
1.身份證
2.教師證
3.學歷證書(含最高學位)
4.歷年敘薪通知書(無則免附)
5.歷任學校離職證明書
6.郵局存摺影本(無則免附)
7.相片電子檔
8.身心障礙證明、原住民證明(無則免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