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萬子瑜 電話:3322101#7521 電子信箱:vovoy159753@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立龍岡國民中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6月6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中字第1140052330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二 (376735100E_1140052330_ATTACH1.pdf、376735100E_1140052330_ATTACH2.pdf、376735100E_1140052330_ATTACH3.pdf、376735100E_1140052330_ATTACH4.pdf) |
主旨: | 函轉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承辦教育部「114年資訊科技科增能學分班」、「114年資訊科技科第二專長學分班(雲林班)」及「114年國民中學藝術領域表演藝術專長第二專長學分班」招生資訊,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彰化師範大學114年6月2日進修字第1140500182號函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