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函 |
地址:325018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500號 承辦人:約僱人員 林鳳嘉 電話:03-4096682#2016 傳真:03-4896790 電子信箱:10046138@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市立龍岡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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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6月21日 |
發文字號: | 桃客文字第113000639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為增進民眾多接觸客家音樂之機會,經本局向客家音樂製作公司取得合法客家音樂使用授權,請各機關學校廣為推廣運用,並請轉知所屬民間團體善加使用,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本局為增加民眾於生活場域接觸多元客家音樂之機會、強化客家歌曲合法使用之便利性、增進客家音樂推廣效益,提升大眾對客語的認同,已取得「龍閣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及「吉聲影視音有限公司」合法授權之客家音樂。 |
二、 | 上開授權之歌曲清單及相關說明已公告於本局官網/訊息公告/最新消息處(如網址:https://reurl.cc/vabGo1),請廣為宣傳及使用。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本府所屬機關(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
副本: | 龍閣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吉聲影視音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