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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助理員 - 人事室公告 | 2024-05-13 | 點閱數: 155

一、113年市外介聘至本校之教師教評會審查,於113522日(星期三)中午辦理,請市外介聘至本校教師,於當日中午1220至人事室報到接受本校教評會審查。

二、請市外介聘至本校之教師,先行填寫本校新聘教師簡歷表(如附件)後,寄至人事室電子信箱603xd@lkjh.tyc.edu.tw

三、本校教評會審查報到通知單索取,由於本校人事主任為兼任,請洽本校人事室03-4562137分機710,如未有人接聽,請改撥打桃園市立新明國中人事室03-4936194分機710

四、113522(星期三)教評會審查當日,請攜帶以下資料正本影本,正本繳驗後發還。

1.身份證

2.教師證

3.學歷證書(含最高學位)

4.歷年派令或敘薪通知書(無則免附)

5.最近一次考核通知書(無則免附)

6.歷任學校離職證明書

7.當年度留職停薪及復職核定函(無則免附)

8.郵局存褶影本(無則免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