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商借教師 魏本玹 電話:03-3322101#7525 電子信箱:10029600@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市立龍岡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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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5月7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中字第1130041986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376735100E_1130041986_ATTACH1.pdf、376735100E_1130041986_ATTACH2.pdf、376735100E_1130041986_ATTACH3.odt) |
主旨: |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委請台灣家長教育聯盟辦理「112-113年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總綱)國民中小學階段家長宣導核心講師培訓案」課程計畫書及薦派研習人員彙總表各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教署113年5月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0052914A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研習資訊臚列如下: |
(一) | 辦理日期如下,請擇一報名(場次及課程內容請參附件之研習計畫書): |
1、 | 113年5月25日(星期六):苗栗縣國教輔導團暨教師研習中心。 |
2、 | 113年7月6日(星期六):花蓮縣立宜昌國民中學。 |
(二) | 報名方式如下:請貴校薦派人員參加培訓,薦派人員可包含家長及教育人員,並於113年5月14日(星期二)下班前將薦派研習人員彙總表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本局(承辦人:國中教育科魏本玹商借教師,電子郵件:amywei22@ms.tyc.edu.tw)。請轉知各薦派人員於113年5月17日(星期五)前自行上網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N2j7wvR4i3d7oz856)。 |
(三) | 本研習係培訓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階段家長宣導核心講師,分4階段進行,參訓人員後續將參加試講評核、回流研習及回流進階研習,請參與者先以計畫內自檢表審視未來擔任宣導講師的合適程度,再確認報名;相關事宜及未盡之處,請逕洽台灣家長教育聯盟秘書處(電子郵件:contact@tpea999.org.tw;電話:(02)2368-5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