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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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立龍岡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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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4月26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高字第1130038416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二 (376735100E_1130038416_ATTACH1.pdf) |
主旨: | 函轉上海台商子女學校113學年度商借教師甄選簡章,請協助轉知所屬教師,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3年4月23日臺教文(二)字第1130041712號函辦理。 |
二、 | 檢附旨揭學校商借教師甄選簡章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