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3年3月19日桃教中字第1130023708號函暨桃園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要點辦理。 |
二、 | 查上開要點第7點:「遴委會辦理校長遴選作業順序如下: (一)任期屆滿校長之連任。(二)現職校長之遴選。(三)曾任及候用校長之遴選。」。 |
三、 | 本市國民中學校長屬「連任任期已達二分之一以上」者,請 填寫「本市113年度國民中學校長遴選參加意願表」,簽名 核章後,免備文於113年4月1日(星期一)下午4時前派員或親送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國中教育科,並於現場簽名確認申請無誤。 |
四、 | 本市國民中學校長屬「任期屆滿擬申請原校連任或遴選他校 」或「連任任期已達二分之一以上擬申請遴選他校」,且欲 參加本(113)年度校長遴選者,請將下列資料1式3份於113年4月1日(星期一)下午4時前免備文送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國中教育科 ,並於現場簽名確認申請無誤(請編寫目錄及頁碼,勿使用 側標籤及裝訂;核章掃描電子檔傳至:10048347@ms.tyc.edu .tw): |
(一) | 封面(含照片1張,敘明現任學校及姓名)。 |
(二) | 個人資料表。 |
(三) | 懲戒紀錄表。 |
(四) | 校長辦學績效表。 |
五、 | 本年度國民中學校長遴選作業填報申請志願及出缺學校公告 ,由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另案通知,請各校隨時留意相關公文(含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網站 最新消息等),以免影響當事人權益。 |
六、 | 檢附本市113年度國民中學校長遴選參加意願表及校長個人 遴選資料表等相關表件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