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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助理員 - 人事室公告 | 2024-03-13 | 點閱數: 36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3年3月8日桃教中字第1130021037號函辦理。
二、 因該校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扮演縣市生活科技教學領頭羊角色,以完成合於中等學校科技領域生活科技專長新式教師證換證者為佳。
三、 該員額除授課生活科技課程,另需兼任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組長,執行中心運作所有事項及課程設計與推廣。
四、 該員額為附加式任務型員額,如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任務中止,該員額於該校即有超額情形,請有意申請介聘之教師審慎選填志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