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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長 - 教務處公告 | 2023-12-25 | 點閱數: 98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商借教師 魏本玹
電話:03-3322101#7525
電子信箱:10029600@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立龍岡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12月21日
發文字號: 桃教中字第1120126407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三 (376735100E_1120126407_ATTACH1.pdf、376735100E_1120126407_ATTACH2.docx)

 

主旨: 轉知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委請台灣家長教育聯盟辦理「112-113年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總綱)國民中小學階段家長宣導核心講師培訓計畫」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教署112年12月1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171225號函辦理。
二、 旨揭研習資訊臚列如下:
(一) 辦理日期如下,請擇一報名:
1、 113年1月14日(星期日)臺南市立忠孝國民中學。
2、 113年1月20日(星期六)臺北市大安區古亭國民小學。
3、 113年1月21日(星期日)屏東縣屏東市唐榮國民小學。
4、 113年1月27日(星期六)雲林縣斗六市鎮東國民小學。
(二) 報名方式如下:
1、 請貴校薦派人員參加培訓,薦派人員可包含家長及教育人員,並於113年1月4日(星期四)下班前將薦派研習人員彙總表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本局(承辦人:國中教育科魏本玹商借教師,電子郵件:amywei22@ms.tyc.edu.tw)。
2、 請轉知各薦派人員於113年1月8日(星期一)前自行上網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bpWTX9qAyP558LP99)。
(三) 本研習係培訓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階段家長宣導核心講師,分4階段進行,參訓人員後續將參加試講評核、回流研習及回流進階研習,請參與者先以計畫內自檢表審視未來擔任宣導講師的合適程度,再確認報名;相關事宜及未盡之處,請逕洽台灣家長教育聯盟秘書處,電子郵件:contact@tpea999.org.tw、電話:(02)2368-5900。
三、 檢附旨揭研習計畫書及薦派研習人員彙總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