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桃園市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聯合甄選分發至本校服務報到注意事項請詳閱!
一、請於112年7月5日(星期三)下午14時至人事室報到接受本校教評會審查當日請攜帶以下資料正影本,正本繳驗後發還。
(一)錄取通知單。
(二)身分證。
(三)教育部或各縣市核發新住民語文教學支 援人員資格班合格證書。
(四)郵局存摺影本。
二、如經本校教評會審查通過聘任,請於開學前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 3 個月內胸 部 X 光透視)送本校教務處,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