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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衛生組長 - 學務處公告 | 2023-06-06 | 點閱數: 209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2426日環署基字第1121046972A號令辦理。

二、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限塑政策擴大限制對象別,本市飲料 店自11271日起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包括石化 基塑膠、生物基塑膠及生物可分解塑膠),限制使用對象包 含茶飲店、咖啡店、冷熱飲店及攤商(舖、販)

三、為擴大旨揭政策宣傳效果,請貴單位協助以下事項:

(協助利用貴管公共播放設備宣傳桃園市飲料店禁用塑膠杯政策宣導DM(附件)

(協助利用貴管LED跑馬燈字幕機宣傳文字內容如下:「桃園市飲料店自11271日起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