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2年3月13日桃教政字第1120022129號函辦理。
二、請學校同仁遇有遭檢察或司法警察機關約詢(不論受約 詢身分為嫌疑人或證人)、拘提、逮捕或搜索等狀況,請即時主動告知人事室,俾利辦理通報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