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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助理員 - 人事室公告 | 2023-02-06 | 點閱數: 95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112年2月4日府民自字第1120025854號函暨中央選舉委員會112年2月2日中選人字第1123750052號函暨行政院107年8月2日院授人培揆字第10700479351號函辦理。
二、 選舉區外之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依規定不放假,但戶籍設在選舉區並具投票權者,得比照選舉區內員工投票日放假之規定辦理。至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其放假及工資給付等事項,仍請依主管機關勞動部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