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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輔導組長 - 輔導室公告 | 2022-09-07 | 點閱數: 358
一、依據本校學生申訴評議委員申訴案件實施辦法(105.01.20修定)辦理。      
二、本次票選,以編制內全體教師(含兼行政)為候選人,正取委員6人,候補委員若干人。

三、本校111學年度學生申評會由委員11人組成,校長為召集人,其組成方式如下:
    1.學校行政人員代表:二名。教師兼補教主任 張○真、教師兼註冊組長 林○儒。候補委員:教師兼輔導主任 裴○雄。
    2.教師代表:四人。專任教師代表一名ー教師 莊○旭。候補委員:教師 劉○華。

                                    導師代表三名ー教師 李○翰、教師 柯○文、教師 周○均。候補委員:教師 黃○裕。

       另置特教彈性委員一名:教師 謝○玲。
    3.家長會代表:二名,由家長會推薦。
    4.校外之教育、心理、法律、政治等專家學者或社會公正人士:一名。
    5.學生代表:二名,由學生自治巿幹部推薦。
    6.委員任期:111年9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