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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訓育組長 - 學務處公告 | 2022-08-08 | 點閱數: 490

一、依據桃園市111年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童軍訓練研習營實施計畫辦理。

二、參加對象:現職校長、本市109學年度國民中小學第24期及110學年度國民中小學第25期校長主任甄選錄取人員。

三、時間、地點及費用:

(活動時間:111824(星期三)至同年月27(星期六),共計四天三夜。

(報到時間:111824(星期三)上午8時至活動地點報到。

(活動地點:

1、現職校長及候用校長(輔導人員木章訓練):桃園市龍潭區石門營地(龍潭區大平村民治路100-1)

2、國中主任(童行木章基本訓練):桃園市龍潭區石門營地(龍潭區大平村民治路100-1)

3、國小主任(稚齡幼童木章基本訓練):桃園市龍潭區石門國民小學(桃園市龍潭區文化路188)

(費用:凡參加學員請繳交參加費新台幣1400元整(本次訓練為標準國家訓練營;學員需自付1400元購買個人衣物配件、團服、布章。請於111812(星期三)以前劃撥1400元至以下帳號:00170215桃園市童軍會)

四、工作人員及參訓學員,於活動期間全程參與者,頒發結業證書,並核給33小時之研習時數,請於111823(星期二)前上網至教師研習系統登錄。

(活動標題:桃園市111年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童軍訓練研習營。

(活動編號:E00007-211200003

(網址:https://drp.tyc.edu.tw/TYDRP/QRCode.aspx?5f2c9f8c-649b-11ec-9b49-005056a6786f

五、本案本局同意儲訓學員於研習期間核予公假登記,若因特殊情形無法參與者,請於111820日前敘明原因函報本局。校長請假期間請指派職務代理人,並循(WebITR )內部差勤電子表單系統(http://webitr.tycg.gov.tw:8081/We bITR/)報送,俾利後續審核。

六、本市所屬學校工作人員於研習期間核予公()假登記。

七、若有相關問題請逕洽中山國小呂宜純主任,電話為2203012轉分機510

八、檢附實施計畫及相關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