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桃園市政府111年2月17日府人給字第1110041005號函辦理。
一、 |
為使同仁掌握自身健康狀況,進而提升工作效益,自111年1月1日起,桃園市政府健康檢查補助新增於現職機關(構)、學校連續服務滿1年之聘僱人員(含職務代理人)為補助對象,並提高40歲以上未滿50歲之公教人員健康檢查補助為每人每2年4,500元,桃園市政府亦積極與本市區域醫院以上等級之醫療機構洽談優惠健康檢查方案,以提供同仁多元選擇。 |
二、 |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等9家醫療機構同意提供健康檢查優惠方案,相關內容如下: |
1、 |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敏盛綜合醫院、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聯新國際醫院、沙爾德聖保祿修女會醫療財團法人聖保祿醫院、天成醫療社團法人天晟醫院:提供 3,500 元、 4,500 元、 7,000 元、 16,000 元等 4 項健康檢查方案。 |
2、 |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林口長庚紀念醫院:提供4,500元及7,000元等2項健康檢查方案。 |
3、 |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桃園長庚紀念醫院:提供16,000元健康檢查方案。 |
4、 |
國軍桃園總醫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提供5,000元及7,000元、16,000元等3項健康檢查方案。 |
(二) |
適用對象:桃園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同仁(含公教人員、聘僱人員、技工、工友、駕駛、清潔隊員、測量助理及臨時人員),且不限年齡。 |
1、 |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敏盛綜合醫院、及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優惠方案自即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
2、 |
其餘醫療機構優惠方案皆至112年12月31日止(其中沙爾德聖保祿修女會醫療財團法人聖保祿醫院優惠方案起日為111年3月1日、天成醫療社團法人天晟醫院優惠方案起日為111年2月1日)。 |
三、 |
請各機關學校鼓勵同仁及早安排健康檢查,預約時請主動告知為桃園市政府公教員工,並於體檢當日出示員工證正本,如對前開醫療機構提供之各項健康檢查方案有疑義者,得逕洽各醫療機構。 |
四、 |
檢送桃園市政府公教員工111年至112年優惠健康檢查醫療機構一覽表、優惠方案及防疫期間執行健康檢查之相關措施一覽表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