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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教學組長 - 教務處公告 | 2025-06-26 | 點閱數: 26
說明: 一、 依據法官學院114年6月19日官院教愛字第1140200772號函辦理。 二、 為推動司法改革,加強與各級學校校長、教師合作,活化公民與法律課程教案,法官學院特辦理旨揭研習。 三、 本研習以Google Meet線上視訊會議系統辦理,研習所需之電腦、網路、攝影機、麥克風等相關設備,請研習人員自行準備。 四、 報名時間自本年6月30日10時起至7月6日... 觀看完整文章
研習 教學組長 - 教務處公告 | 2025-06-26 | 點閱數: 29
說明: 一、 依據國教署113年12月1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6107號函及114年1月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6722號函辦理。 二、 旨揭研習規劃如下: (一) 時間:114年9月27日(星期六)至114年9月28日(星期日)。 (二) 地點:本市桃園高級中等學校(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三段38號)。 ... 觀看完整文章
研習 教學組長 - 教務處公告 | 2025-06-25 | 點閱數: 45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函   地址:802 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116號 聯絡人:呂昕玥 聯絡電話:07-7172930 分機:1817 電子郵件:b0785@mail.nknu.edu.tw   受文者:桃園市中壢區龍岡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6月25日 發文字號: ... 觀看完整文章
研習 教學組長 - 教務處公告 | 2025-06-25 | 點閱數: 21
說明: 一、 依據國教署114年6月2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2631號函辦理。 二、 國教署為協助初任國民中學閩南語文授課教師於閩南語文課程備課及提升閩南語文授課知能,具體掌握閩南語文教材運用及教學實務,以強化於閩南語文的授課知能及教材資源運用能力,爰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旨揭計畫。 三、 本計畫以114學年度初任國民中學閩南語文課程,且未具閩南語文專長之授課教師為優先,請鼓勵符合資格教師參加,以提升教學知能,...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教學組長 - 教務處公告 | 2025-06-24 | 點閱數: 40
國立清華大學  函   地址:新竹市光復路2段101號 承辦人:馬霈瑀 電話:035715131#76266 傳真: 電子信箱:py.ma@mx.nthu.edu.tw   受文者:桃園市立龍岡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6月23日 發文字號: 清師培字第11... 觀看完整文章
研習 教學組長 - 教務處公告 | 2025-06-24 | 點閱數: 22
說明: 一、 依據本市中壢區元生國小114年6月17日元小教字第1140004150號函辦理。 二、 本次研習營共分2梯次(分為校長場及行政、教師場),「校長場」主題聚焦在將正念運用在行政管理的溝通及情緒管理上,讓校長們透過正念有效溝通以建立友善的校園,開啟教育的幸福能量;另「行政、教師場」主題聚焦在透過正念的練習培養正念專注力,並將當代正念應用在校園教學上,以提升教學品質與成效,協助學生學業成就和心理健康水平,開啟教學的幸福能量。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教學組長 - 教務處公告 | 2025-06-24 | 點閱數: 23
說明: 一、 依據靜宜大學114年6月17日靜大推廣字第1140001400號函辦理。 二、 旨案學分班由該校推廣教育處主辦,課程內容請參照簡章(如附件)。 三、 招生對象: (一)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在職專任教師。 (二) 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在職代理、代課...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教學組長 - 教務處公告 | 2025-06-24 | 點閱數: 28
說明: 一、 依據國立清華大學114年6月19日清語研所字第1149004504號函辦理。 二、 旨揭專班資訊摘述如下: (一) 報名期限:114年7月7日上午9時至7月18日下午5時(線上報名系統逾期恕不受理;審查資料寄送以郵戳為憑)。 (二) 報名方式:先行線上報名,並一律以掛號寄送報名表件。 1、 報名... 觀看完整文章
研習 教學組長 - 教務處公告 | 2025-06-24 | 點閱數: 21
說明: 一、 活動目的:教師品格營我們著重在「情感教育」上,因為情感教育、性平議題是近年學校教育的顯學備受重視的,卻也顯著不足的學問。除提供國中小教師在職進修的學習機會外,我們希望藉由今年的課程不僅能幫助老師預約幸福,也期待老師能幫助學生在情感上更成長與成熟。 二、 活動日期:114年8月19日(週二)上午09:00至下午16:40。 三、 對象與人數:全國中小學(含幼兒園)在職主管、老師或行政同仁,招募60名(北部學... 觀看完整文章
研習 教學組長 - 教務處公告 | 2025-06-23 | 點閱數: 22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114年6月4日桃市教工字第1140000056號函辦理。 二、 旨揭研習目的: (一) 提升教師對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中有關「校園事件處理會議」(簡稱「校事會議」)以及《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等教育相關法規的知能與因應能力,促進教師在進行相關教學活動與學生輔導管教過程,皆能依循相關規定,避免誤觸法規。 ...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