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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衛生組長 - 學務處公告 | 2021-09-13 | 點閱數: 448
  旨揭活動競賽須知修訂內容摘述如下:(詳如附件藍色字)
(一) 活動期程
1、 報名時間:110年6月15日至110年9月22日止
2、 活動時間:110年10月2日(星期六)
(二) 活動地點:新屋農博環境教育園區(請參閱修訂須知-壹拾壹、交通資訊)
(三) 競賽方式:採「淘汰賽」及「驟死賽」二階段辦理,「淘汰賽」取總分最高前10名,如遇同分或造成超過錄取名額情形,再以「驟死賽」PK決定名次。
(四) 原訂各組前五名代表本市參加全國決賽,目前環保署仍維持原規劃方式辦理全國決賽,倘若疫情有逐步嚴重之趨勢,將調整決賽辦理須知及決賽參與人數;若屆時全國疫情警戒升至第三級標準,則停止辦理全國決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