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辦理本市115年度在地產業博覽會一案。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4年12月29日召開本市115年度在地產業博覽會籌備會決議事項辦理。
二、為協助學生認識在地產業發展趨勢並深化職涯探索,本局訂於115年3月11日(星期三)至3月12日(星期四),假國
立中央大學依仁堂辦理旨揭博覽會。活動內容結合職涯探索與產業認識,並邀請104人力銀行專業團隊提供職業性向
探索及職涯諮詢解說,引導學生了解自身興趣與未來發展方向。
三、本次活動特別針對本市國中技藝班學生規劃「試營運體驗」時段,訂於115年3月11日(星期三)下午1時至3時30
分辦理,請各校考量技藝教育課程教學安排及學生參與意願,踴躍報名參加。
四、本案提供各校9年級參與師生接駁車輛經費補助,請貴校於115年2月24日(星期二)下午1時前完成線上填報
(網址:https://forms.gle/o9UwxmZRwdBQia6j7),並將經費概算表核章掃描檔一併上傳,俾本局後續辦理經費核定及
梯次安排。
五、為鼓勵各校踴躍指導學生參與旨揭博覽會,請貴校本權責准予參加學生以公假出席;凡全程參與之學生及承辦師長,
請貴校各核予嘉獎1次以資鼓勵。
六、本局同意核予本市所屬國中帶隊教職員公(差)假登記,並 於活動後2年內,以課務排代方式覈實補休,所遺課務
得依 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先由「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
應,倘有不足再行由本局補助。
七、敬請貴校協助轉知技藝班師生及家長,並配合辦理相關行政與帶隊事宜。
八、檢附本案興趣測驗海報、經費概算表及家長同意書(範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