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學組長 - 教務處公告 | 2025-12-18 | 點閱數: 96
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 函

 

地址:33053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1號3樓
承辦人:助理員 吳幸怡
電話:03-3366885分機23
傳真:03-3333063
電子信箱:10066829@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立龍岡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12月17日
發文字號: 桃家教字第1140002979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四 (376735102E_1140002979_ATTACH1.doc)

 

主旨: 檢送「教育部補助辦理親子共學母語實施計畫」,請有意申辦學校於114年1月9日前將計畫申請表、經費申請表、計畫書等資料1式5份函送本中心,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補助推展家庭教育活動實施要點」辦理。
二、 教育部為推展家庭共學母語(本計畫所稱母語含臺灣台語、臺灣客語、臺灣原住民族語言、臺灣平埔族群語言、馬祖語及新住民語)及因應現代多元文化家庭需求,以促進家庭關係融洽 、自我認同與社會尊重和諧,爰辦理旨揭補助計畫。
三、 本案鼓勵學校推廣親子共學母語活動,如以研習、課程、培訓、研討會、講座、讀書會、親子活動、故事繪本等多元型態進行,本補助計畫經費採「部分補助」,並以納入預算方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