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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人事室公告 | 2025-05-16 | 點閱數: 14

有關教育部函以,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兩岸條例)第26條所稱之「設有戶籍」包含領有中共「定居證」或「居民身分證

說明: 依教育部114年5月13日臺教人(四)字第1140048256號函辦理,並附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