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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教學組長 - 教務處公告 | 2025-01-10 | 點閱數: 67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科員職代 江佩軒
電話:03-4096682#2010
傳真:03--4896790
電子信箱:10058620@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立龍岡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
發文字號: 府客文字第1130371409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客委會來函、114年客語認證日程表、114年基礎級暨初級認證簡章、114年中級暨中高級簡章 (376736500A_1130371409_ATTACH1.pdf、376736500A_1130371409_ATTACH2.pdf、376736500A_1130371409_ATTACH3.pdf、376736500A_1130371409_ATTACH4.pdf)

 

主旨: 為鼓勵本府各單位員工參與客語能力認證,請惠予參加114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之所屬同仁補休,並轉知所屬(轄)各單位,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客家委員會113年12月26日客會語字第1136701291號函辦理。
二、 「114年度客語能力基礎級暨初級認證」訂於114年9月6日(星期六)及9月14日(星期日)辦理2梯次全國認證,另於114年1月至12月(9月份除外)每月擇一考區辦理多梯次認證;「114年度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訂於114年3月15日(星期六)及10月18日(星期六)舉行;「114年度客語能力高級認證」訂於114年10月18日(星期六)舉行。
三、 為鼓勵踴躍參與認證,請給予當日參加上開認證者補休,以提升參與意願;另,完成報名本年度各級認證且無缺考之公教警人員,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由各該單位彙整後,於期限內向客家委員會申請補助報名費,請轉知所屬(轄)各單位,鼓勵同仁踴躍報考。
四、 檢附客家委員會114年度各級認證日程表、基礎級暨初級認證及第1次中級暨中高級認證簡章各1份;相關客語能力各級認證之能力指標、通過標準及報名資訊等可至客家委員會官網首頁/便民服務/客語認證/客語能力認證相關文件(https://reurl.cc/86vxRj)及客語能力認證網站(https://hakkaexam.hakka.gov.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