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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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立龍岡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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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 |
發文字號: | 府客文字第113037140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客委會來函、114年客語認證日程表、114年基礎級暨初級認證簡章、114年中級暨中高級簡章 (376736500A_1130371409_ATTACH1.pdf、376736500A_1130371409_ATTACH2.pdf、376736500A_1130371409_ATTACH3.pdf、376736500A_1130371409_ATTACH4.pdf) |
主旨: | 為鼓勵本府各單位員工參與客語能力認證,請惠予參加114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之所屬同仁補休,並轉知所屬(轄)各單位,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客家委員會113年12月26日客會語字第1136701291號函辦理。 |
二、 | 「114年度客語能力基礎級暨初級認證」訂於114年9月6日(星期六)及9月14日(星期日)辦理2梯次全國認證,另於114年1月至12月(9月份除外)每月擇一考區辦理多梯次認證;「114年度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訂於114年3月15日(星期六)及10月18日(星期六)舉行;「114年度客語能力高級認證」訂於114年10月18日(星期六)舉行。 |
三、 | 為鼓勵踴躍參與認證,請給予當日參加上開認證者補休,以提升參與意願;另,完成報名本年度各級認證且無缺考之公教警人員,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由各該單位彙整後,於期限內向客家委員會申請補助報名費,請轉知所屬(轄)各單位,鼓勵同仁踴躍報考。 |
四、 | 檢附客家委員會114年度各級認證日程表、基礎級暨初級認證及第1次中級暨中高級認證簡章各1份;相關客語能力各級認證之能力指標、通過標準及報名資訊等可至客家委員會官網首頁/便民服務/客語認證/客語能力認證相關文件(https://reurl.cc/86vxRj)及客語能力認證網站(https://hakkaexam.hakka.gov.tw)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