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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人事室公告 | 2024-12-25 | 點閱數: 23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科員 賴鈺婷
電話:03-3322101分機7337
電子信箱:10052760@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立龍岡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12月18日
發文字號: 府人考字第1130355836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一 (376736800A_1130355836_ATTACH1.pdf、376736800A_1130355836_ATTACH2.pdf)

 

主旨: 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職場霸凌案件通報平臺已於113年12月13日上線,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說明:
一、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13年12月13日總處綜字第1131002217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各1份。
二、 查人事總處為強化職場霸凌防治,除各機關現有之申訴管道外,另為使同仁能有其他之安心申訴途徑,業於該總處全球資訊網首頁建置職場霸凌案件通報平臺(以下簡稱本平臺),並列管通報案件後續執行情形。
三、 本平臺接獲通報案件後,將透過加密措施轉派權責機關辦理,權責機關於本平臺收受案件後,應依保密及霸凌防治相關規定辦理及回報進度,並配合辦理以下事項:
(一) 請各機關學校首長指派專責人員受理本平臺通報案件相關事宜。
(二) 各機關學校收到本平臺案件通知,應儘速確認及以保密方式告知主管(含上級)機關知悉(後續將新增副知主管【含上級】機關相關功能),並依相關規定審認處理後,於本平臺所訂期限內回報案件之辦理情形。
(三) 另各機關學校自行接獲有關霸凌事件申訴或陳情,亦須至本平臺進行通報,並由人事總處專責通報平臺統籌列管(後續將新增檔案上傳匯入傳輸功能)。
(四) 如有平臺操作問題請利用人事總處「PICS人事資訊 系統客服網」(https://pics.dgpa.gov.tw/PICS)或電洽客服專線(02)2397-9108;如有通報案件相關問題請洽該總處綜合規劃處(02)23979298分機206-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