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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人事主任 - 人事室公告 | 2024-10-17 | 點閱數: 59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13年10月9日府人考字第1130283547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活動,經鈞長裁示得公假前往,惟不得補休,請公務人員同仁踴躍參加。

三、檢附相關函文一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