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 | 另針對AZ疫苗接種作業,接種單位自本年5月3日起無須以健保署API介接進行預約資格檢核,爰無需另編造該等人員名冊,請符合條件對象於接種時向接種單位說明屬於何類對象之同住者,由接種單位進行記錄,經醫師評估後執行疫苗接種,有關接種單位針對實施對象之身分認定方式請參考附件說明。 |
| 三、 | 請接種對象於完成疫苗接種後,應妥善保存接種紀錄,同時依接種單位預約時間完成2劑疫苗接種,以建立完整之免疫保護力。 |
| 四、 | 有關全國接種單位資訊,請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 首頁之COVID-19防疫專區-COVID-19疫苗單元查閱。 |
| 五、 | 檢附「COVID-19疫苗接種對象接種身分認定說明」1份,亦可逕至本局首頁(網址:https://www.tyc.edu.tw/)/ 肺炎防疫/新型冠狀病毒防疫專區處下載。 |
| 六、 | 疫苗接種相關問題可撥打防疫專線1922洽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