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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教學組長 - 教務處公告 | 2021-05-12 | 點閱數: 891
一、 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本局109年8月31日桃教中字第1090078571號函暨110年3月24日桃教中字第1100024555 號函辦理。
二、 為有效推動本市教師教學典範學習,建構教師專業支持系統與教學知能分享機制,強化專業對話以提升教學品質,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神,爰委託文化國小辦理旨揭計畫。
三、 本案公開授課相關資訊如下:
(一) 時間及地點:自110年4月20日(星期二)起至110年5月31日(星期一)止,含國中10場次及國小11場次,各場次時間及地點如場次表所示。
(二) 授課教師:本市國民教育輔導團領域及議題輔導團員。
(三) 參加對象:本市國中小學校長及教師。
(四) 辦理形式
1、 實體:含說課(10分鐘)、觀課(國中45分鐘、國小40分鐘)及議課(國中30分鐘、國小35分鐘),每場次20人為限,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額滿為止。
2、 線上:含觀課(國中45分鐘、國小40分鐘),每場次人數不限,直播網址於該場次開始前5日公告於本市國民教育輔導團網站首頁(http://ceag.tyc.edu.tw/ceag/index.php)。
四、 請欲參加教師逕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https://drp.tyc.edu.tw/TYDRP/Index.aspx;承辦單位:國中各場次為平鎮國中,國小各場次為青溪國小)依研習形式進行報名。
(一) 實體:自即日起至該場次開始前1日中午12時截止,全程參與者由承辦學校核予研習時數2小時,請服務學校本權責核予參與教師公(差)假登記。
(二) 線上研習:請於該場次辦理時間內進行報名,全程參與者由承辦學校核予研習時數1小時,請服務學校本權責核予參與教師公假登記。
五、 檢附本案計畫暨公開授課國中組及國小組場次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