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龍潭區石門國民小學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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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立龍岡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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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3月4日 |
發文字號: | 石小教字第1130001451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本校辦理「書法教師工作坊」研習課程,請鼓勵教師踴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2.03.02桃教小字第1120013310號函辦理。 |
二、 | 為提升桃園市各校推動書法教育績效、提升教師書法教學及賞析名家作品知能,爰辦理旨揭「書法教師工作坊」研習。 |
三、 | 辦理日期︰113年3月20日(星期三),13:30~16:30。 |
四、 | 參與對象︰本市各國民中小學教師,共計50人(含工作人員)。 |
五、 | 研習主題及講師︰筆墨當隨時代-書法藝術的當代轉向~邀請藝術家蔡承翰老師。 |
六、 | 需自備用具:毛筆、硯台、環保水杯。 |
七、 | 研習地點︰本校書法教室。 |
八、 | 報名︰請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報名(承辦學校:石門國小,活動編號:E00080-240300001) 並請貴校准予參與研習人員公假登記。 |
九、 | 本校停車位不足,請儘量共乘。車輛可停放本校對面餐廳之停車場或自行尋找路邊停車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