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團法人台灣省中小學校教職員福利文教基金會112年12月13日台教福基字第1120000389號函辦理。
二、旨揭基金會辦理113年各項研習活動,欲參加人員請以個人事假、休假、補休等方式前往,本校不核予公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