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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人事主任 - 人事室公告 | 2023-06-21 | 點閱數: 169

一、本校為提供所屬教職員工免於性騷擾之環境,並採取適當之預防、糾正、懲處措施,以維護當事人權益及隱私,保障性別工作權之平等,特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13 條、性騷擾防治法第 7 條及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訂定桃園市立龍岡國民中學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 。

二、防治性騷擾人人有責,本校所有教職員工應秉持互相尊重原則,協助確保一個免於性騷擾之工作環境。為防治性騷擾行為之發生,應建立友善的工作環境,消除工作環境內源自於性或性別的敵意因素,以保護員工不受性騷擾之威脅。

三、有關性別工作平等法

及本校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