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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人事助理員 - 人事室公告 | 2022-12-08 | 點閱數: 126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111年12月7日府人給字第1110327886號函辦理。。
二、 桃園市政府原訂111年12月13日下午1時20分至下午4時10分辦理旨揭課程,辦理時間變更為同日上午9時20分至下午12時10分(報到時間為上午8時50分至上午9時20分)。
三、 檢附更正後之講座程序表及桃園市政府交通資訊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