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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人事助理員 - 人事室公告 | 2022-10-28 | 點閱數: 140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11年10月25日府客文字第1110299844號函辦理。

二、為提高本市各機關(構)、立案團體、學校及企業等使用客語溝通之意願與能力,爰訂定旨揭計畫,俾提供各機關團體申辦客語研習班。

三、 本計畫係以客語學習為目的,研習班別包含實用客語研習班及客語認證研習班,並由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支援講師鐘點費等經費。

四、 有關申請開班、開課資訊及數位學習資源請至「桃園客語開班及認證獎勵平臺」(網址:https://tychakka.tycg.gov.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