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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人事助理員 - 人事室公告 | 2022-10-03 | 點閱數: 129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11年9月30日府人給字第1110275294號函辦理。

二、依本市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第6點第1項第2款規定以,利息負擔係按旨揭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減年息0.025%計算機動調整,爰上開急難貸款利率配合由1.195%調整為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