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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訪客 - 人事室公告 | 2021-01-11 | 點閱數: 811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9年12月31日桃教中字第1090117361號函辦理-同意完成銘傳大學辦理的109學年度桃園市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培育班學員,參加本市候用校長、主任甄選,得於資積分數上採計進修分數,每修畢6學分加2分,最高採計8分。

二、為協助卓越的老師早日邁向校長、主任之路,銘傳大學教育研究所、產學暨推廣處共同規劃開辦桃園市國民中小學校長暨主任培育班,修習本學分班所開設課程之學員,於參加銘傳大學教育研究所入學考試錄取後,得依規定酌予抵免相關課程學分,最高可抵免6學分。

三、旨揭班分二階段,每階段6門課12學分計。第一階段擬於110年2月27日週六開課; 第二階段擬於110年7月5日週一開 課。培訓地點:銘傳大學桃園校區。

四、即日起受理網路線上報名 https://reurl.cc/qDkD73 或至 銘傳大學網址 https://mymcu.mcu.edu.tw/ 學分班下載報名 表,洽詢專線(03)3593856 王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