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1年2月23日桃教人字第1110015544號函辦理預估編列本校112年公教員工退休人數及所需退撫預算。
二、依公務人員退撫法及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規定,任職5年以上,年滿60歲或任職滿25年者,應准其自願退休。
三、未於本次辦理112年退休申請調查時提出,嗣因特殊原因(如罹患重病)須申請112年專案退休者,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診斷證明)由學校報經教育局提出。
四、請協助於111年3月4日下班前至差勤系統/資源管理/投票項下填列退休意願調查,逾時視同無意願。
五、有意願退休者,請另填112年退休登記表於111年3月7日下班前送人事室。
六、請同仁審慎考量,確有退休意願再登記,如問題請洽人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