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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公告 | 2024-12-09 | 點閱數: 21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科員 賴鈺婷
電話:03-3322101分機7337
電子信箱:10052760@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立龍岡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12月6日
發文字號: 府人考字第1130345424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376736800A_1130345424_ATTACH1.doc、376736800A_1130345424_ATTACH2.pdf、376736800A_1130345424_ATTACH3.pdf、376736800A_1130345424_ATTACH4.pdf、376736800A_1130345424_ATTACH5.pdf)

 

主旨: 修正「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檢送「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一份。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局(處)長、主任委員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