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校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委員由11人組成。除教務主任、學務主任、輔導主任、人事主任及教師會代表等5人為當然委員外,餘6人由本校教師(不含代理教師)票選產生。
二、當然委員5人:教務主任簡O芯(女)、學務主任黃O維(男)、輔導主任裴O雄(男)、教師會代表莊O旭(男)、人事主任(目前出缺中,於到職後擔任。代理人事主任為列席人員,非當然委員身分)。
三、票選委員6人:林O然(男,24票)、張O真(女,12票)、林O儒(男,10票)、周O均(女,11票)、湯O懋(男,11票)、詹O璇(女,8票)。
四、委員任期自113年9月1日至114年8月31日止。
五、檢附考核委員名單、票選結果各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