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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公告 | 2024-07-05 | 點閱數: 171

一、本市113學年國中新進教師分發至本校之教師教評會審查,於11378(星期一)中午辦理,請分發至本校教師,於當日中午1220分前至人事室報到接受本校教評會審查。

二、請分發至本校之教師,先行填寫本校新聘教師簡歷表(如附件)後,77日前寄至人事室電子信箱603xd@lkjh.tyc.edu.tw

三、11378(星期一)教評會審查當日,請攜帶以下資料正本影本,正本繳驗後發還。

1.身份證

2.教師證

3.學歷證書(含最高學位)

4.歷年敘薪通知書(無則免附)

5.歷任學校離職證明書

6.郵局存褶影本(無則免附)

7.相片電子檔

8.身心障礙證明、原住民證明(無則免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