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112年4月12日府民自字第1120092443號函辦理。 |
二、 | 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定於113年1月13日(星期六)舉行投票。 |
三、 | 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59條規定,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及半數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選舉委員會得洽請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推薦後遴派之,受洽請之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受遴派之政府機關職員、學校教職員,均不得拒絕。依上開規定,如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或各鄉(鎮、市、區)公所基於業務需要,洽請本校推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時,請各位同仁踴躍參與投開票所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