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楊梅區大同國民小學114年7月17日同小總字第1140005149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本市中小學學生利用網際網路互動學習,提升學習邏 輯思考能力,並提供學生資訊應用技能觀摩及評量交流之機 會,特辦理旨揭競賽。
三、旨揭競賽資訊摘錄如下:
(一)競賽項目:
1、A類:電腦繪圖、簡報製作、專題寫作及IPAD繪圖。
2、B類:動畫設計、遊戲設計及生活應用。
3、C類:資訊科技。
(二)參加對象: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之學生(A類、B類與C類每位學生各限報一項)。
(三)競賽時間:
1、初賽:各校於114年10月15日前舉辦校內初賽。
2、複賽:114年10月21日至23日於各校電腦教室舉行。
3、決賽:
(1)A類:114年11月18日至21日於各承辦學校舉行。
(2)B類:114年11月15日至16日(俟報名結束後公告競賽地點)。
(3)C類:114年11月22日(俟報名結束後公告競賽地點)。
(四)其他競賽資訊請詳閱實施計畫。
四、有關指導學生參賽獲獎教師,依競賽結果及「桃園市市立
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另案敘獎。
五、參賽領隊或指導教師於決賽當日,在課務自理原則下准予
公 (差)假登記;活動當日適逢假日,得依實際出席情形於
2年內覈實補休。
六、倘對競賽有任何問題,請依競賽項目洽詢各承辦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