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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長 - 教務處公告 | 2024-12-20 | 點閱數: 76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商借教師 徐慧宇
電話:03-3322101#7522
電子信箱:10040781@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立龍岡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12月16日
發文字號: 桃教中字第1130123636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376735100E_1130123636_ATTACH1.pdf、376735100E_1130123636_ATTACH2.odt)

 

主旨: 有關「提升國民中學專長授課比率推動教師進修第二專長作業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12月11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32603773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12月11日臺教師(三)字第1132603773B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吳小姐,電話:(02)7736-5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