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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人事助理員 - 人事室公告 | 2023-02-23 | 點閱數: 137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112年2月21日桃客文字第1120002089號函辦理。
二、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開設之客語研習班別包括「初級認證研習首長班-四縣腔」、「初級認證研習首長班-海陸腔」、「初級認證研習市府班-四縣腔」、「初級認證研習市府班-海陸腔」、「中級暨中高級認證研習市府班-四縣腔」及「中級暨中高級認證研習市府班-海陸腔」,詳細開班說明如下:
(一) 初級認證研習首長班(四縣腔/海陸腔):
1、 研習對象:簡任官以上人員(或各級機關單位長官)皆可報名。
2、 研習時間及地點:詳見報名表(附件2),實際上課時間如有異動將另行通知。
(二) 初級認證研習市府班(四縣腔/海陸腔)、中級暨中高級認證研習市府班(四縣腔/海陸腔):
1、 研習對象:各機關學校(含區公所)業務相關人員皆可報名。
2、 研習時間及地點:詳見報名表(附件3),實際上課時間如有異動將另行通知。
(三) 開班人數:各班人數須達10人始達開班資格。
(四) 師資:由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安排講師授課。
(五) 報名考試:參與「初級」課程者需報名9月17日(星期日)之「基礎級暨初級全國認證第二梯」考試;參與「中級暨中高級」課程者需報名10月14日(星期六)之「中級暨中高級認證第二梯及高級認證」考試。
(六) 獎勵措施:到課時數達該班次總上課時數80%(含)以上之公教人員,由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覈實核給終身學習時數。(有關桃園市政府員工獎勵內容,請參考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另訂之「桃園市政府鼓勵所屬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員工提升客語能力作業要點」)。
(七) 為鼓勵本市公務人員提升客語能力,就機關同仁參與本案客語研習班者,各機關得覈實認定核予公假。
三、 如有意願參加研習者,請於4月28日前填報報名線上表單(詳如報名表上QRCode),俾利開班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