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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組長 - 教務處公告 | 2022-10-20 | 點閱數: 248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0月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137076號函辦理。

二、 旨揭工作坊相關資訊簡述如下(詳細內容請參閱簡章):

(一) 辦理目的:協助研習人員了解模組化學習扶助課程規劃與教學設計原則,並透過分組實作規劃補強課程模組。

(二) 辦理時間與地點:

1、 初階課程:111年11月12日(星期六)9時30分至16時,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公館校區研究大樓S201、S202教室。

2、 進階課程:111年12月17日(星期六)10時至16時,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書館校區教育學院大樓教101、教103教室。

(三) 參加對象: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推薦之合格國中國語文學習扶助入班輔導人員、修訂版學習扶助師資研習課程「國中國語文教材教法、教學策略、課程規劃教學設計」課程講師、國中國語文學習扶助教學人員(已修習完成8小時或18小時學習扶助師資研習課程者)。

(四) 薦派人數:本工作坊以錄取40人為原則,每直轄市、縣(市)至多薦派2人,超出人數列為備取。若報名截止後仍有餘額,則依據報名資料回傳時間依序遞補。

(五) 報名方式與注意事項:

1、 本工作坊分為初階與進階實體課程,採一次報名,須全程參與,不開放現場報名與旁聽,請有意願參加之教師於111年10月21日(星期五)前與教育局承辦人聯絡:國中教育科商借教師羅麗萍,3694315#728。

2、 本工作坊為實作產出型課程,初階課程研習人員須實作規劃補強課程模組;進階課程研習人員須於課前繳交初階課程實作資料,包含完整補強課程模組與相關教學資料(如:教學簡報、學習單等)。因錄取名額有限,為確保工作坊實施成效與避免佔用名額(無故未到)事項發生,請業務承辦人務必評估薦派人員是否能全程參與並完成課程要求。

3、 薦派人員之差旅費,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動計畫經費支應,並請自行處理差旅相關庶務(如:停車費、住宿登記等);本局同意參加人員以公(差)假登記出席。

(六) 本工作坊預訂於111年10月28日(星期五)前公告錄取名單,並通知研習人員。

(七) 本案聯絡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學系教育專業發展中心莊幸諺助理,02-7749-3644,trico@ntnu.edu.tw;謝欣樺助理,02-7749-3715,la.la.hsin@nt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