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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書組長 - 新冠肺炎最新資訊 | 2020-12-28 | 點閱數: 1183

*1.指揮中心提醒,居家檢疫、居家隔離及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者,及有發燒、呼吸道症狀、腹瀉、嗅味覺異常等疑似症狀者,不得參加年末跨年等大型活動*

*2.指揮中心呼籲,參與年末跨年等大型活動者,應全程佩戴口罩,除補充水分外,禁止飲食,經勸導不聽者,予以裁罰,並請參加民眾攜帶手機維持開機*

*3.指揮中心提醒,個案疫調資訊應由指揮中心統一公布,請勿自行散布或轉傳以免觸法*

*4.12/23起自英國入境及過去14日有英國旅遊史者皆至集中檢疫所進行居家檢疫*

5.12/31起,實名制口罩逐步調整為141040元,販售通路不變

6.秋冬防疫專案啟動,強制要求民眾進入八大類場所應佩戴口罩,未依規定經勸導不聽者,依法開罰新臺幣3千元以上15千元以下罰鍰

7.秋冬季面臨武漢肺炎及流感疫情,臨床醫師應提高警覺加強通報採檢,強化社區監測疑似個案通報或轉介,鞏固醫療院所防疫陣線

8.國際疫情嚴峻,民眾應維持洗手與咳嗽禮節,戴口罩或保持社交距離

9.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者如有就醫需求,應以防疫計程車及救護車接送

10.入境者落實居家檢疫,期滿後再自主健康管理7天,能有效防範社區傳播,請務必配合

11.返國者家中無含衛浴設備之專用房間,且生活空間無法與同住者區隔,一律入住防疫旅館

12.109/12/1110/2/28,所有入境及轉機旅客登機前須附3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

13.入境有症狀者,須完成二次核酸檢測陰性後,始可到防疫旅宿或返家繼續檢疫到期滿

14.違反居家隔離檢疫趴趴走 最高罰100 不得領取防疫補償

15.勿信勿轉傳謠言假公文 散播謠言最高罰300

16.居家檢疫期間如不適 應聯繫衛生局或關懷中心依指示就醫 勿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17.自國外入境如有發燒、咳嗽等症狀,應主動通報機場及港口檢疫人員並配合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