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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文書組長 - 新冠肺炎最新資訊 | 2020-09-17 | 點閱數: 960

9月17日(四)

 

1.指揮中心呼籲,出入八大類人潮擁擠或密閉場所時務必佩戴口罩,必要時將由地方政府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公告罰則予以裁罰

2.國際疫情仍嚴峻,呼籲民眾應維持手部衛生與咳嗽禮節,戴口罩或保持社交距離  

3.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者有相關症狀就醫時,應以防疫計程車及救護車接送,提升整體防疫安全

4.指揮中心暫不實施入境普篩,以避免篩檢偽陰性個案進入社區,或篩檢陰性結果可能使居家檢疫者遵從性降低,導致社區感染風險增加

5.指揮中心指出,入境者落實14天居家檢疫,於期滿後再自主健康管理7天,能有效防範社區傳播,請入境者務必配合

6.因應一般民眾自行使用需求,入境每人可攜帶總數250片內口罩(醫療與非醫療合計),無需經過許可或申請

7.原訂9/17起國內醫用口罩雙鋼印標示,將調整至9月24日起實施

8.自菲律賓入境旅客須配合機場採檢及檢疫,並於集中檢疫場所接受檢疫14天 

9.未持我國居留證之外國籍人士,須提供登機前3日內之COVID-19檢驗陰性報告,入境後須進行居家檢疫14天 

10.違反居家隔離檢疫趴趴走 最高罰100萬 不得領取防疫補償   

11.緊急情況、工作、出國求學等開放自費篩檢,6個月可申請2次,申請規定可參考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   

12.民眾返國,家中無含衛浴設備之專用房間,且生活空間無法與同住者區隔,一律入住防疫旅館 

13.勿信勿轉傳謠言假公文 散播謠言最高罰300萬   

14.居家檢疫期間如不適 應聯繫衛生局或關懷中心依指示就醫 切勿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15.自國外入境民眾,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應主動通報機場及港口檢疫人員並配合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