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訓育組長 - 志願服務資訊公告 | 2021-10-27 | 點閱數: 971

一.本辦法依桃教學字第1100094387號辦理。

二.本次認定自即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前適用,後依指揮中心及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指示進行滾動式修正。

 

因應疫情影響,校外志願服務單位需求銳減,各教育場館、機構及學校場地停止或暫緩服務學習活動,

影響學生服務學習執行,為維護學生學習權益,請各校彈性調整並採多元形式從寬認定,

例如:學生居家(家事)服務學習、協助社區環境打掃、協助長者預約接種疫苗、從事公益愛心服務等,

得由家長提供佐證資料(如照片及服務時間),並經學校認證,俾利協助學生完成相關服務學習時數。

 

承上所述及之學生居家服務學習表、協助長者預約接種疫苗表請至學務處訓育組領取

 

同學如有問題請向導師詢問或利用下課時間至學務處訓育組詢問

如有疑問請於上班時間致電4562137分機311訓育組,感謝大家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