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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助理員 - 人事室公告 | 2024-03-13 | 點閱數: 39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113年3月11日府人給字第1130058351號函辦理。 二、 公職律師待遇支給規定如下: (一) 支給對象:專任於政府機關(構)或公立學校以律師名義辦理法律事務之公職律師。 (二) 專業加給:依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五)支給;簡任及薦任人員另分別按月增支專業加給新臺幣(以下同)5,000元及3,000元。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助理員 - 人事室公告 | 2024-03-13 | 點閱數: 40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3年3月11日桃教高字第1130021542號函辦理。 二、 有意參加遴選作業者,請詳閱旨揭簡章之規定,並於113年3月22日(星期五)下午1時30分至5時前,備妥各項規定文件,親自(或委託)至臺南市永華市政中心教育局課程發展科(708201臺南市永華路二段6號7樓)辦理報名,逾期不受理。 三、 旨揭遴選簡章(含申請表件)、出缺學校需求建議書及重大校務議題,請逕至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公...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助理員 - 人事室公告 | 2024-03-13 | 點閱數: 28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3年3月8日桃教中字第1130021037號函辦理。 二、 因該校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扮演縣市生活科技教學領頭羊角色,以完成合於中等學校科技領域生活科技專長新式教師證換證者為佳。 三、 該員額除授課生活科技課程,另需兼任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組長,執行中心運作所有事項及課程設計與推廣。 四、 該員額為附加式任務型員額,如自造教育及科...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助理員 - 人事室公告 | 2024-03-12 | 點閱數: 41
依據桃園市政府113年3月7日府人考字第1130061133號 說明: 一、 為協助桃園市政府所屬員工發現並解決可能影響工作效能之相關問 題,並貫徹友善職場核心理念,各年度均依員工需求問卷調查結果訂定員工協助方案(Employee Assistance Programs,以下簡稱 EAPs)年度推動計畫。113年度計畫結合「DEI-多元、平等、共融」精神及心理健康三級預防原則,以「身心營養劑,增強抵抗力」、「處方有專攻,關懷無差別」及「專業支援」為策略目標,發展各項身心健康促進措施,以提升員工士氣與...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助理員 - 人事室公告 | 2024-03-08 | 點閱數: 39
本校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6-8次代課教師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一、招聘類別及缺額:詳如簡章。 二、報考人員資格:如簡章。 三、本次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如缺額補滿(含成績複查結果達錄取標準)於網站公告且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 四、報名日期為:112年3月19日依序逐次辦理。 五、甄試日期為:112年3月20日依序逐次辦理。 六、報名表請自行下載填寫。 七、詳細內容請參閱甄選簡章
公告 人事助理員 - 人事室公告 | 2024-03-07 | 點閱數: 47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3年3月6日桃教中字第1130020251號函辦理。
公告 人事助理員 - 人事室公告 | 2024-03-07 | 點閱數: 37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3年3月5日桃教中字第1130018775號函辦理。 二、 臺東縣113學年度預估因減班致可能有超額情形學校:大王國小、萬安國小、賓茂國中、初鹿國中、東海國中。 三、 臺東縣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校:初鹿國中、富山國小、南王國小、土坂國小、三和國小、大南國小、椰油國小、武陵國小、蘭嶼中學國中部。 四、 臺東縣桃源國小為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學校,其課程安排與一般公立學校不同,倘經成功調入,相關... 觀看完整文章
宣導 人事助理員 - 人事室公告 | 2024-03-01 | 點閱數: 43
說明: 依據桃園市立美術館113年2月27日桃市美推字第1130000769號函辦理。 一、 為響應社會大眾對樂齡學習及創意增齡議題之關注,本館邀請國內知名學者及社專人士進行專題分享會,期望透過對談及經驗交流,為樂齡學習及創意增齡議題提供更前瞻性的思考與多元實踐。 二、 旨揭分享會內容: (一) 名稱:藝文場館創齡行動的協力和推展 (二) 地點:桃園市兒童美術館青埔... 觀看完整文章
宣導 人事助理員 - 人事室公告 | 2024-03-01 | 點閱數: 35
一、依據國立彰化師範大學113年2月27日教所字第1133100207號函辦理。 二、本校113學年度博士班招生考試簡章自即日起於本校教務處網站開放下載,本校113學年度博士班招生網址:https://acadaff.ncue.edu.tw/p/406-1002-24955,r442.php?Lang=zh-tw。
公告 人事助理員 - 人事室公告 | 2024-03-01 | 點閱數: 35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13年2月27日府人考字第1130042016號函辦理。 二、轉知本校公務人員完成113年學習時數規定: 1.每人每年學習與業務相關之學習時數為20小時,其中10小時為必須完成課程,包括當前政府重大政策(1小時)、環境教育(4小時)及民主治理價值(5小時)等課程,並以數位學習為優先;其他與業務相關之課程10小時。 2.桃園市政府於「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樂桃e學園」專區,組裝10小時必須完成數位學習套裝課程,得於113年9月30日前完成選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