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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助理員 - 人事室公告 | 2021-05-19 | 點閱數: 1406

人事室通告:

一、經本日(1100519)主管會報及領召會議決議,有以下各款情事教師及職員110年5月20日起可申請居家線上教學或居家辦公,1.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或有同住家人實施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者。2.疫情警戒第三級區域。3.需於不同之疫情警戒區域間通勤者。4.懷孕者或有12歲以下小孩需照顧者。

二、另兼行政教師經確定,因有課務及辦公事由,故需填居家線上教學及居家辦公等2種申請書。

三、如是照顧12歲以下幼童且本學年度在本校有申請子女教育補助,得免附證明文件,餘請附上證明文件。

四、申請居家辦公最多核給3日,並請各處室自行協調,控留人力。